宣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1人

宣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1人

宣威市公安局2026年 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有效補充我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招聘,最佳化警力資源配置,提升社會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服務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雲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雲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公安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工作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招聘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文職輔警崗位8名,勤務輔警崗位83名,聘用後由宣威市公安局統一分配崗位招聘

招聘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若達不到開考比例,是否調整開考比例或招聘計劃由宣威市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專班研究決定招聘

三、招聘公告的釋出

本次招聘實施方案公告透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招聘。因檢視其他渠道的錯誤資訊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招聘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招聘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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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招聘

5、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以報名當日為準)招聘,具有公安工作經歷人員或退役軍人的男性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男性身高170釐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釐米及以上;雙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8;

6、勤務輔警應當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招聘,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7、退役軍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具有公安相關工作經驗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招聘,優先聘用;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招聘

9、自願從事所報崗位工作招聘,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

10、服從崗位分配招聘,服從工作安排,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1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殘疾、四肢無畸形,無紋身,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招聘

2、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招聘

3、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招聘

5、資格複審時仍未取得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招聘

6、吸毒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人員招聘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招聘

8、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招聘,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現役軍人招聘

10、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輔警的其他情形人員招聘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填報個人資訊時要認真閱讀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報名材料的人員不得進行報名招聘

(一)報名時間:2026年07月27日至07月31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招聘

(二)報名地點:宣威市文化路515號(宣威市公安局主樓四樓423辦公室)招聘

(三)報名要求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須親自到現場報名,不得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招聘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招聘

(1)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張)招聘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檢視原件收復印件)招聘

(3)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招聘,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列印件1份(檢視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徵信報告招聘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1份(檢視原件收復印件)招聘

(6)屬退役軍人的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檢視原件收復印件)招聘

(7)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招聘

(四)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是否有不符合報考情形招聘。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資訊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時現場簽訂承諾書。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對在任何時間和環節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條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接受駐公安局紀檢組和社會的監督,由宣威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招聘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基本知識,《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雲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計算機基本應用和時事政治等招聘。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採取閉卷紙筆作答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招聘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員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5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招聘。若筆試成績實際有效人員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以筆試成績實際有效人員進行面試;若因筆試成績並列達到或超過面試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進行面試。若出現人員自願(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或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宣威市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專班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及遞補相關事項。

2、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招聘

3、面試考官組由招聘工作專班在面試前研究確定,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負責面試工作的實施,面試考官組設主考官1名招聘

4、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面試時間為10分鐘招聘

5、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佔綜合成績的50%招聘。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不進行四捨五入)。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招聘。綜合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告招聘

七、體能測試

(一)面試結束後,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員招聘。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試。因放棄體能測試或體能測試不合格所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體能測試標準:男子1000米跑(30歲(含)以下≤4分25秒為合格;31—35歲≤4分35秒為合格;36—40歲≤4分45秒為合格),女子800米跑(30歲(含)以下≤4分20秒為合格;31—35歲≤4分30秒為合格)招聘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宣威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招聘。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由宣威市公安局組織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招聘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迴避關係的,應予迴避招聘。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聘)用招聘

(二)考察

根據招聘政策要求,由宣威市公安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招聘。同時核實考察物件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資訊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並提交有兩人以上考察組成員簽字認可的書面考察材料。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二)簽訂勞動合同招聘。招聘工作專班彙總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按程式研究決定後,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部門組織聘用人員培訓後上崗。

(三)空缺或達不到比例情形招聘。在招聘各環節出現人員空缺或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專班研究決定相關事項。

(四)招聘資格免除規定招聘。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政審、考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十、招聘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人員待遇招聘。本次輔警招聘錄用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期間工資不低於宣威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勤務崗位工資3600元/月(含五險)、文職崗位工資3300元/月(含五險),食宿由單位保障,並享受每年1次的免費健康體檢。

(二)招聘人員管理方式招聘。此次招聘崗位為合同制輔助人員,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可以續聘。合同制人員不轉人事檔案。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與受聘人雙方履行合同規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受聘人不再具有警務輔助人員身份及勞動人事關係。

(三)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合同關係招聘

(四)本次聘用的人員如因辭職等原因造成的人員空缺,從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補足招聘

十一、紀律及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駐公安局紀檢組和社會的監督招聘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招聘

(三)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迴避關係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迴避招聘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提供輔導用書,不組織或委託任何機構開展考前培訓招聘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公安局負責解釋招聘

聯絡單位招聘:宣威市公安局政工室

宣威市公安局

2026年07月20日

來源招聘: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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