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趙苗(化名)突然接到浙江杭州一社羣打來的電話,說她的表哥張和(化名)去世了,希望她代辦後事房產。因為逝者曾口頭和社羣提起,萬一以後有事找表妹全權負責處理。
作為獨居老人,張和生前曾有過一段婚姻,未生育子女,離異後長期獨居,既沒有留遺囑也沒有法定繼承人,但名下有房產房產。依法,遺產將收歸國有。
老人名下有一套房產
但遺產無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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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上海一名獨居老人於2022年離世,和張和一樣無法定繼承人,也沒有留下遺囑房產。逝者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後被逝者堂弟告上法庭,要求分得逝者的全部遺產。基於堂弟夫婦對逝者盡到了一定的扶養義務,法院酌情判決堂弟夫婦分得130萬元存款及保險金,包括房產在內的其他遺產歸國家所有。
表妹辦理後事並墊付喪葬費
想申領卻遇到困難
老人去世後債主找上門來
這筆錢該由誰還
張和生前還有一筆外債房產。
“前段時間債權人聯絡我,說我表哥生前還欠他一大筆錢房產。可我不是法定繼承人,無權處置表哥的遺產,所以債權人最後決定向法院起訴。”趙苗說。
那麼房產,若張和的外債屬實,債務人已經去世,也沒有遺產繼承人,債權人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對於城鎮居民,債務人離世後債權人起訴的,法院一般會指定民政部門擔任遺產管理人房產。我們得知的情況是債權人已經向法院起訴,所以我們也在做一些前期準備工作。若正式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我們將核查逝者法定繼承人及遺產情況;若核查最終確認逝者無繼承人,在清償債務後,剩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錢塘區民政文旅體局社會事務科負責人告訴記者。
浙江聖銀律師事務所張雙鵬律師說:“遺產管理人的職能類似企業破產管理人房產。債權人可透過法院依法向遺產管理人主張債權。債權經法院確認後,將以逝者遺產清償。具體到本案,如果張和存款不足以償債,債權人可申請拍賣其名下房產;拍賣款清償債務後如有結餘,餘款收歸國有。”
潮新聞
來源房產:潮新聞
編輯房產: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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