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同輝資訊存在虛假記載 大信所被罰沒981.13萬元 四名會計師同步受罰

9月8日,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其相關注冊會計師李華、劉明、朱勁松和劉忠霞因在同輝佳視(北京)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審計及發行股票相關鑑證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而受到處罰會計

經查,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同輝資訊提供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服務及發行股票相關財務資訊鑑證服務中存在虛假記載,且未完整留存相關審計證據,導致同輝資訊的年度報告和發行股票說明書存在虛假資訊會計。此外,註冊會計師們在審計過程中未保持職業懷疑,對異常情況未進行進一步審計程式,違反了多項審計準則。

因此對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245.28萬元,並處以735.85萬元的罰款;對李華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劉明給予警告並處以55萬元的罰款;對朱勁松給予警告並處以35萬元的罰款;對劉忠霞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會計。上述當事人需在收到決定書後15日內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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