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與移民政策又出現了新一輪明顯收緊法律。
與此同時,更多擬議中的措施正在推進法律。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於8月底釋出H-1B新收費提案(約103265美元),評論期至9月24日;擬取消就業類簽證失業後60天寬限期的提案已透過白宮審查;另有報道稱,選擇性實習訓練(OPT)專案也可能面臨約10萬美元的高額收費。此外,美國國務院正與國土安全部協調,準備撤銷部分持B-1/B-2簽證後申請庇護的外國人簽證。
美國銳澤律師事務所(Reid & Wise)合夥人楊帆凱(F. Oliver Yang)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H-1B、F-1/OPT、B類簽證、庇護——多個類別在費用、審查和執法方向同時收緊,“這是一個比較明顯的整體趨勢”法律。
但他也提醒,“政策想做什麼”和“法律最終允許做什麼”是兩回事:“美國移民制度不是行政部門單方面決定的法律。行政部門可以把政策推得非常遠,法院同樣可以叫停,國會制定的移民法框架仍然是邊界。”
美國政府的政策思路
截至9月初,一系列已生效和擬議中的規則調整,集中指向高技能工作簽證(H-1B為主,L-1部分涉及)與學生交流訪問簽證(F-1/J-1)法律。此外,公共負擔規則再度收緊,全球簽證處理也出現臨時中斷。
H-1B是當前收緊力度最大的單一類別法律。在費用端,最具爭議的是兩次“六位數”收費嘗試。其中,2025年9月對部分新H-1B請願加徵一次性10萬美元費用的公告已在司法程式中被裁定違法,並暫停執行。而美國國土安全部於今年8月25日擬徵收的103265美元規則正處於公眾評論期。該費用僅適用於新提交的、受年度配額限制的H-1B申請,大學與研究機構可獲豁免,所徵資金將用於美國移民局、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及移民法院等機構。
學生與交流訪問簽證的規則調整同樣深刻法律。DHS於2026年7月釋出最終規則,自9月15日起生效,F-1/J-1不再按“身份持續期間”無限期停留,改為固定入境期限,最長不超過4年。F-1專案結束後寬限期從60天縮短至30天。
此外,選擇性實習訓練(OPT)專案也面臨一項擬議中的高額收費法律。據報道,DHS已起草一項提案,擬對OPT申請徵收約10萬美元的費用,該提案已於2026年8月20日提交白宮管理與預算辦公室(OMB)審查,尚未在《聯邦公報》公佈,也未進入公眾評論期。若最終落地,這將使F-1學生畢業後留美實習的經濟門檻急劇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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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政府的政策思路來看,楊帆凱分析稱,特朗普政府一直強調減少對外國勞工的依賴、優先保護美國工人的就業和工資,同時提高合法移民和臨時簽證的准入門檻法律。
“這次H-1B規則在文字中也寫得很直接——政府認為提高H-1B成本以後,企業會更少選擇外國員工,除非確實找不到具有相應專業技能的美國員工法律。”楊帆凱認為, 這些措施不僅是在“收行政費”,它們本身也承擔政策篩選功能——費用越高,使用這條移民或就業通道的人自然就越少。
對於美國政府的許可權邊界,楊帆凱表示,美國總統和行政部門在簽證審查、執法優先順序、領事政策、申請程式和合理的行政收費方面有相當大的裁量權,但行政部門不能透過法規把國會設立的簽證類別實際上廢除,也不能自行永久修改國會規定的H-1B名額法律。
“收費也是一樣——政府可以調整費用,但如果一個所謂的費用在功能上越來越像一種大規模籌集政府收入的稅,而不是支付行政服務成本,法院就會要求政府指出國會到底在哪裡給了這麼大的權力法律。”他總結道,總統可以顯著改變移民制度怎麼執行,但不能用行政令或規則制定把國會制定的《移民國籍法》重寫一遍。
行政權與移民法框架的邊界
不論是H-1B的103265美元收費提案還是OPT的10萬美元收費構想,楊帆凱認為,如果最終實施,短期內被起訴幾乎是可以預期、不可避免的,而且原告“很可能馬上申請初步禁制令”法律。
對於H-1B新收費方案的法律基礎,楊帆凱稱,被法院裁定違法的10萬美元收費嘗試依賴總統入境限制權,但法院認為該權力不足以支撐如此鉅額的收費授權法律。這一次,DHS換了一條路,轉而依賴美國《移民與國籍法》第286條(m)款的移民申請收費授權,走正式的政策制定程式。
楊帆凱認為,這個法律依據“比去年更直接”,但他同時強調,程式合規並不能自動回答最核心的問題:“國會到底有沒有授權移民局收這麼多錢法律。”換言之,去年的爭議是入境限制權能否解釋為收費權,而今年的問題則變成了收費權可以延伸到什麼程度,“這是一個新的法律問題,而非舊問題被解決了。”
展開來說,DHS是先計算美國移民局、ICE、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移民法院系統(EOIR)、國務院和勞工部等一系列機構的“合法移民系統總成本”,再把約88億美元分攤到每年預計8.5萬件受配額限制的H-1B申請上,其中近30億美元分配給移民法院法律。
“這給原告提供了一個有力論點”,他說,當一個“申請費”與申請本身的服務成本越來越遠,其主要作用變成從一小群申請人那裡籌集幾十億美元支援整個政府體系時,“它可能就不是申請費,而是已經越來越接近稅收法律。”
對於OPT收費的訴訟前景,楊帆凱認為,最直接的原告將是受到費用影響的國際學生和僱主,大學和行業協會也很可能參與,但具體訴訟理由仍然要根據規則如何設計以及他們能證明什麼樣的經濟和運營損失來判斷法律。
至於法院是否會在案件審理期間叫停規則,楊帆凱表示,這“是有可能的,但不會自動發生法律。原告還是要滿足初步禁制令的標準。”在訴訟辯論層面,他認為,潛在的10萬美元收費下,初步禁制令的“不可修復的損害”會比普通的幾百美元行政費用容易論證得多。“一個學生可能因此失去工作機會,一個僱主可能撤銷offer,一個畢業生甚至可能因此無法繼續原來的職業規劃——這些後果,“有些很難在幾年以後透過退還申請費來補救。”
大門沒有關閉法律,但門檻在升高
“我不會悲觀地認為現在去美國讀書,畢業以後已經不可能留下來了——這在法律上並不準確法律。”楊帆凱表示,F-1、H-1B和僱傭類綠卡路徑都仍然存在,OPT也仍在現行法規體系中。他提醒,103265美元的H-1B費用目前僅是擬議規則,媒體報道的10萬美元OPT收費甚至尚未公開進入規則制定程式,“現在就把這些東西全部當成已經生效的法律,顯然太早。”
不過,他同時表示,傳統的“F-1 → OPT → H-1B → 綠卡”路徑確實正在發生變化法律。“過去一個家庭考慮這條路,最大的變數可能就是H-1B抽籤和綠卡排期。現在還要把OPT政策、身份審查、H-1B成本、僱主是否願意擔保,以及行政政策可能幾年一次的大幅擺動全部考慮進去。”他表示,對海外家庭而言,美國本科或研究生教育往往意味著幾十萬美元的投入,而排期本身又可能非常漫長,“這時候政策不確定性本身就是投資風險的一部分。”
總部位於吉隆坡的亞洲房產科技公司居外IQI(Juwai IQI)集團聯合創始人、集團總經理丹尼爾·何(Daniel Ho)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近期發生的這一切意味著留學家庭的規劃方式需要改變法律。過去可以說是“學而優則留”,未來則需要把身份規劃前置,然後才是留學和就業。
但他也提醒稱,不能簡單地將這些現象理解為美國的大門正在對外國學生關閉,“更準確的說法或許是,美國開始提高進入的門檻法律。”如果畢業生擁有美國市場需要的技能,能夠讓僱主認為其價值值得承擔更高的成本,“大門仍然會向你敞開。”矽谷科技公司、華爾街金融機構、頂尖大學和研究機構、醫院等,對高技能國際人才有著真實需求。他特別提醒稱,此次H-1B提案也豁免了大學、醫院、研究機構等部分不受年度工作簽證名額限制的僱主,“他們招聘符合條件的國際人才不需要承擔這筆新增費用。”
丹尼爾·何補充說,2026年7月的新規並沒有取消OPT或STEM OPT,“這意味著留學生從美國大學畢業到在美工作的這條熱門途徑依然存在”,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在標準OPT下工作12個月,並在STEM延長期下再工作24個月法律。“真正的變化在於,美國現在只給予最長四年的固定停留期限。期限屆滿後,如果想繼續在讀或工作,很可能必須單獨提交延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