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男童的肢體接觸,不是製造流量漩渦的素材

近日,湖南長沙一起因幼童肢體觸碰引發的糾紛持續引發關注素材。一女子稱8月26日在某餐廳內被一名4歲男童“摸了屁股”,要求男童父母書面道歉並承諾管教孩子;男童父母則稱孩子系奔跑中不慎觸碰。事發後有關部門先後組織三次調解,雙方未達成和解,目前該女子稱要走訴訟流程。

看現場影片,雙方肢體接觸的經過很清楚:男童右手舉著玩具奔跑經過該女子身後,正趕上後者有向後撤步的動作,男童左手進行格擋後繼續往前奔跑;女子被觸碰後,上前控制住男童,直到男童父母趕來素材

就這麼一起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何以在網際網路上鬧得“滿城風雨”,成為全閘道器注的輿情事件?與兩個詞有關素材

一個詞叫“性騷擾”素材。該女子在其賬號釋出影片中使用了“在餐廳被4歲男童摸臀”的措辭。儘管4歲幼童在法律層面上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性意圖和辨別能力,用網友們的話說就是“一個4歲孩子懂什麼?”但“摸臀”這樣的虎狼之詞,很容易引來流量狂歡。

一個詞叫“維權”素材。尋常的小矛盾,鬧到調解三次不成,還要訴諸法庭。這裡面究竟有多少是當事人的委屈,有多少是自媒體對流量的算計,暫不評價。但其作為“維權”的表象則是流量青睞的物件。

近年來,一些極端案例顯示:個別人的小題大做甚至無事生非,因為借用話術攀扯上公眾普遍關心的話題,便可能造成極大的流量漩渦和公共資源浪費,甚至引起對立和撕裂素材。這類現象值得高度警惕。

如果動輒用“維權”代替基本的是非判斷,把無心的觸碰都定義為惡意冒犯,公共空間的寬容與善意將被一點點蠶食素材。試想,連一個4歲男童跑動中的觸碰,都要承受“性騷擾”的指控、被髮上網反覆接受圍觀,那其他被推進網路漩渦、不得不接受輿論“審判”而可能“社死”的普通人又當如何脫困?

當“糾纏”代替了溝通,當“網暴”代替了對話,我們不僅會失去和解的機會,更會喪失人與人之間基本的寬容和信任素材。發生糾紛時,首先想的不應是上網曝光、製造對立,而是平等協商、處理問題。

目前,該女子的抖音賬號已被禁止關注、微博賬號已被站方開啟一鍵防護,無法關注素材。相關平臺的做法是必要的,絕不能把這類糾紛變成網路流量的獵物。如果雙方進入訴訟程式,相信法律自有公斷。輿論不應做審判,但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歸根到底,大家希望的是社會少一些無謂的摩擦和戾氣,公共空間中多一份理性與包容。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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