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與學生論文註釋被質疑編造,安徽財大公佈調查結果

對於備受關注的“學者論文註釋被質疑編造”一事,安徽財經大學於2026年9月2日釋出了情況通報,公佈了事件調查和處理結果論文

教師與學生論文註釋被質疑編造,安徽財大公佈調查結果

安徽財大通報:近日,有媒體報道我校法學院教師蔣某某、學生萬某某聯合發表的學術論文涉嫌學術不端問題,學校高度重視,以“零容忍”的態度,第一時間成立由5名校內外專家組成的調查組,對事件展開深入調查論文

通報介紹,依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和《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媒體所指的論文存在學術不規範問題論文。該論文中部分案例相關問題系作者對AI檢索結果的誤信,對AI生成的內容缺乏應有的警惕性與嚴謹性,存在AI使用不當行為。

安徽財大表示,根據認定結果,學校決定按程式對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1)科研誠信誡勉談話;(2)通報批評;(3)暫停各類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科研獎勵申報資格2年(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論文。學校將以此次事件為鑑,舉一反三,持續深化學風建設,最佳化論文質量管理,夯實學術道德教育,堅決維護學術規範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感謝社會各界對學校的關心與監督!

近日,《南方金融》雜誌2025年第9期刊發的論文《資料資產出資的風險型別及制度因應》,因註釋中的判決書序號被質疑編造問題,引起學術界關注和討論論文

澎湃新聞記者從中國知網下載了上述論文論文。該文章的第一作者蔣某某供職於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第二作者萬某某是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該文第三部分“資料資產出資的主要風險型別”的第三小節“交割安全及合規風險”出現兩處註釋:③參見(2020)京 01 民初 1234 號民事判決書論文。④參見(2023)鄂 01 民初 6789 號民事判決書。

第四小節“質量瑕疵風險”和第五小節“使用範圍爭議風險”也有四處註釋:⑤參見(2023)浙 01 民初 3456 號民事判決書論文。⑥參見(2021)滬 01 民初 4567 號民事判決書。⑦參見(2019)粵 03 民初 5678 號民事判決書。⑧參見(2022)粵 03 民初 7890 號民事判決書。

值得注意的是,引發關注和討論的是這篇《資料資產出資的風險型別及制度因應》的錄用定稿版本,而在該文的印刷版中這幾處註釋的序號改成了:③參見(2020)京 01 民初 1434 號民事判決書論文。④參見(2023)鄂 01 民初 6809 號民事判決書。⑤參見(2019)粵 03 民初 5078 號民事判決書。⑥參見(2021)滬 01 民初 4676 號民事判決書。

對比被質疑的錄用定稿版本和印刷版,印刷版已經沒有了按照數字順序排列的情況,註釋也減少了兩處論文

8月26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致電《南方金融》雜誌編輯部詢問上述論文出現的問題以及引發的質疑問題論文。《南方金融》雜誌編輯部工作人員稱,論文的網路首發版本屬於網路定稿,網路首發環節不經過校對流程。印刷版與網路首發版本內容出現出入,是編輯部在校對環節發現文中案號存在錯誤後,已經提醒作者自行修改。稿件涉及大量具體內容,期刊方面不對論文內容做實質性把關,最終出版內容以作者提交的版本為準。

對於後續處置進展,上述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南方金融》編輯部目前已經聯絡作者,若要在知網等資料庫完成撤稿,需要履行相應內部流程,撤稿進度取決於作者方面提交相關材料,暫時無法快速完成撤稿操作論文

來源論文: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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