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李華、劉明、朱勁松、劉忠霞四名註冊會計師,因在同輝佳視(北京)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及發行股票相關鑑證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而受到處罰會計。 據處罰決定書披露,大信所是同輝資訊2018年至202
9月8日,北京證監局在其官網釋出針對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信所)、李華、劉明、朱勁松、劉忠霞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會計。 決定書稱,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北京證監局對大信所關於同輝佳視(北京)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輝資訊)年報審計及發行股票相關鑑證業務未
【大河財立方訊息】9月8日,北京證監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信所)被責令改正,並被罰沒981萬元,四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170萬元會計。 經查明,大信所為同輝佳視(北京)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輝資訊)提供2018年至2021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服務和